牡丹区司法局“伴随”执法护航企业发展

2024年07月26日 14:52:58执法护航企业浏览量:1次

7月23日,牡丹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姚保民、执法监督股股长王海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史兆军、刘梦阳等一行五人,对区文旅局检查牡丹区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及“五项制度”等规范生产情况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

区司法局根据《关于在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伴随式”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安排,从我区《7月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台账》中随机抽取区文旅局事先报备的该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执法监督。在菏泽市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里,区司法局一行人对区文旅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本次行政检查中的执法着装、亮证执法、执法程序、执法用语等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姚保民就执法监督方面指出,执法监督是确保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生产的重要手段,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不得有任何偏差和疏忽。王海婷股长则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的情况现场提出监督建议,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执法监督过程,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行政检查行为合法、规范进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史兆军和刘梦阳也分别就文旅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发表了看法。

此次“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是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的一次有力推动。下一步,牡丹区司法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扩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领域,推动全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助力牡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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