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举行“1+N”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津贴等政策落实启动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3年07月03日 14:52:08“1+N”人才新政浏览量:3次

  6月15日,市人社局举行“1+N”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津贴等政策落实启动情况新闻发布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振云介绍了我市“1+N”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津贴等政策落实启动情况, 市人社局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科科长李凌超, 市人才综合保障中心人才发展保障科负责人亓玉卿分别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后,媒体记者采访了青年人才代表王丽苹。
  01青年人才方面
  投资青年就是为未来积蓄力量、为明天筑造希望。
  一是对择业期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的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发放人才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月每人发放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发放1000元,补贴期2年。人才津贴发放拓宽到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原有个人申报基础上,依托临沂人才网,增设了“人才补贴无感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比对、筛选人选、推送信息,实现了“无形认证”“政策找人”。
  二是对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县区按照“即时受理、按月公示”的原则,制定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操作细则,并已向社会集中发布。
  三是对参加人社部门集中开展的“两新”组织招聘面试中非临沂籍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可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申请发放“来临体验券”,用于补贴餐饮交通等费用。
  四是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困难条件之一的我市辖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02高层次人才方面
  高层次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具有榜样示范效应。
  一是面向临沂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20名左右“临沂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按年发放,管理期为5年。管理期内,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每年享受20天的休养。
  二是对到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研究、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站期间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最长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三是鼓励市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国内重点高等学校或在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留临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四是对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部门)、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设,通过评估被认定为市级技师工作站、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每处最高给予经费补贴15万元。
  03支持创新创业方面
  青年人才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全力支持青年人才在创业中挑大梁、当主角,能够有效激发各领域创新活力。
  一是加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对获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创项目,给予资金支持20万元。
  二是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新吸纳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人每岗2000元。
  三是包括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或获得省级有关创业创新赛事活动奖项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免除反担保。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加大力度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持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全面启动实施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深化落实青年人才津贴等人才新政,更深层次推进人才引育创新,引导支持各类人才更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

  发布会后,媒体记者们采访了青年人才代表王丽苹答记者问

 

  01青年人才津贴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是什么?相较往年,该项津贴政策有哪些调整和变化?
  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的人才政策,旨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支持国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来临就业创业。
  一、津贴支持对象
  (一)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的未享受津贴政策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仍在择业期(毕业时间不超过三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登记注册企业1年以上;
  3.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满1年以上,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二)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在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仍在择业期(毕业时间不超过三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须在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或自主创办企业的登记注册时间须在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且签订合同或创办企业应满1年以上;
  3.在临沂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应在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须满1年以上,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三)既往人员
  1.前期已纳入我市青年(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的人员;
  2.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满1年以上,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3.仍在人才津贴发放管理期内。
  二、津贴申报程序
  我市自2021年起,依托临沂人才工作网,建立了“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报系统”,打破了以往线下纸质材料递交、审核的旧模式,开启了全程网办的新模式;增设了“人才补贴无感服务平台”,通过政务大数据比对筛选出我市符合条件人选,直接将津贴拨付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创建了津贴申报“无形认证”“政策找人”模式。与此同时,海外留学人员等其他无法通过无形认证确认信息的人员可通过“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系统”,在线申请人才津贴。
  较往年政策,人才新政将符合条件的择业期内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纳入了青年人才津贴申报发放范围。
  02请介绍下什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青年人才购房补贴,以及人才如何申请这项补贴?
  下面介绍一下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保障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内容。
  一、保障范围和补贴标准
  该项政策的保障范围是新到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补贴标准是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
  二、申报条件
  要想申请购房补贴还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来我市“两新”组织就业的,申请人要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在我市初次自主创业的人才,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同时还要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是申请人要在市内“两新”组织、创办企业正常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
  三是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沂市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在临沂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四是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是临沂市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住宅,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如果申请人已婚,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是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统一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步是受理审核。首先是人社部门集中受理人才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是人社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才信息分别发同级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民政、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以上部门完成审核,将审核情况书面反馈人社部门。
  第三步是公示。县区人社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基本信息、所购住房情况、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四步是补贴发放。各县区人社部门按程序将购房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目前,各县区已制定发布了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操作细则和申报通知,广大人才可以通过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应县区的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操作细则或者咨询相应县区人社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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