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22年06月09日 16:38:52hcd浏览量:5次

山东省的开发区视项目为生命线,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规模大、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截至年底,开发区共引进项目家,总投资额2000多亿元。全省拥有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家,省级企业集团188家,全国民营企业强投资企业2256家,省级著名品牌45个,3A级信用企业135个,拥有出口创汇企业178家,其中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14家,获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188家。

山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请问山东有什么好的招商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境内外投资者到鄄城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收费减免政策

凡引进生产性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免交投产前属于省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市及市以上收费的,按最低限收取。

二、土地出让政策

(一)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土地出让期限按最高期限办理。

(二)新建生产性项目,投资密度在万元/亩以上,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到万元-万元的,土地出让价每亩5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到万元-万元的,土地出让价每亩3.5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且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的,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

三、税收奖励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除享受国 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从纳税年度起,前两年按上缴税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作为技改资金奖给企业。第三年,对固定资产投资在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按上缴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0%-50%作为技改资金奖给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在亿元以上的,按上缴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70%作为技改资金奖给企业。

四、环境服务政策

(一)保证招商引资项目实现“六通一平”。

(二)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县内有关手续统一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实行限时办结。

(三)对招商引资项目,可由有关单位代办协办注册、登记、立项、报批等相关手续,实行全程服务,不收取任何代办、协办费用,需要交纳的其他费用按收费政策执行。

(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等活动。

(五)对外来客商引来的各类人才以及配偶、未婚子女,可免费办理本地城镇居民户口,对其子女入托、入学优先安排。

五、其他

(一)对当地经济拉动较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特殊优惠政策。

(二)本政策适用于县内外投资者在我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工商企业项目。

(三)本政策由鄄城县大项目策划论证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颁发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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